欢迎进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网站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010-63305665

综合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中美贸易战的“对华2000亿美元清单”征税率拟提至25%

发表于:2018-08-03

2018年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正式声明:根据特朗普总统的要求,考虑将对华301措施中2000亿美元产品清单的征税率从10%增加至25%。海关编码6907的中国输美瓷砖也包含在价值2000亿美元清单。


1.jpg


有业内人士表示,特朗普政府提议将对华301措施中2000亿美元产品清单的征税率从10%增加至25%的提议一旦生效,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瓷砖的影响将进一步加剧。但有意见指出,这一关税提议直到2018年9月之前都无法生效,特朗普政府强调他们仍要等公众意见征询期接受,而且其就是否实施这些关税也尚未形成定论。特朗普政府正面临着国内对其贸易战日益强烈的反对。


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称,拟针对价值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的征税率提至25%。


对华301调查发展进程


美国总统特朗普早在2017年8月14日就签署行政备忘录,称中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措施对美国的经济利益造成消极影响,指示美贸易代表依据《1974年贸易法案》第301条对上述措施进行调查。


据此,美国贸易代表处启动了此次301调查:


2017年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处发布立案公告;

2017年9月28日提交书面意见;

2017年10月10日举行听证会;

2018年3月22日特朗普政府宣布:因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中国商品征收500亿美元关税,并实施投资限制;

2018年4月6日,发布征税初步清单——500亿;

2018年6月15日,特朗普正式批准对500亿自中国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

2018年7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表针对中国301调查声明,拟向中国2000亿美元产品征收10%的关税。

2018年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又发布正式声明:根据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要求,考虑将对华301措施中2000亿美元产品清单的征税率从10%增加至25%。


拟对2000亿清单加征25%关税


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表示,美国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案》第301条采取进一步行动。“6月18日,根据总统特朗普指示,我们确定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并拟加征10%的关税,以回应中国决定对美国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对美国工人、农民与企业所带来的进一步伤害。7月10日,我们正式发起这一过程。”


现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又指示罗伯特·莱特希泽考虑增加关税税率,提议从原来的拟加征10%提高至25%。25%的关税税率将适用于2018年7月10日之前公布的产品清单。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18年8月2日发布的声明还显示,有关各方可以在公众评议阶段提出加征关税的评论意见。鉴于加征的关税的税率可能由10%提高至25%,书面反驳评议期的截止日期将从2018年8月30日延长至9月5日,要求出席公众听证会的截止日期将延长至2018年8月13日。

来源:陶瓷信息


上一篇:
下一篇:

协会活动

更多

  • 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会员企业: 为促进陶瓷行业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决定,开展2025年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工作,请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掌握一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作用; (三)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陶瓷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四)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五)研究院应由产学研多方共投共建,是共享权益、共担风险、紧密联系的独立实体; (六)研究院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适应陶瓷行业创新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七)研究院应具备国内拔尖的学科带头人及人才团队,人员结构合理; (八)研究院应有固定的科研场所、设施以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等可审核推荐设立研究院; (二)中陶协会员企业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单位须填写《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四)本年度实行集中一次申报,采取成熟一个、考评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 三、其他要求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联系人:白永乐 联系电话:18310783580 邮 箱:baiyongle@www.sdmpr.com 附件:1.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pdf 2.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申 请表(2).doc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24日 【详情】

竞赛培训

更多

  • 关于开展2025年度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相关指示要求,完善陶瓷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陶瓷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适应陶瓷行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自2021年起,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中国轻工联的指导下,在全社会开展行业自主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工作开展4年以来评价范围逐步拓展,评价体系日臻完善,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为进一步适应行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更能够代表行业先进水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 设施设备:具备与开展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仪器,能够满足理论教学、实操培训和考核评价的需要。 3. 师资团队: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占一定比例,能够承担职业能力评价的教学和指导工作。 4. 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职业能力评价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报名、培训、考核、评价、证书颁发等环节,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开展。 5. 质量保障: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能够对职业能力评价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6. 资金保障:需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基地建设、日常运营及维护的资金充足。资金来源除政府财政拨款外,还应积极吸纳企业投资、社会捐赠、培训收入等。 评价基地具体基础标准详见附件1。 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陶瓷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各职业(工种),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职业(工种):陶瓷装饰工、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陶瓷烧成工、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工艺品制作师、陶瓷成型施釉工、工艺美术品设计师、工艺品雕刻工、民间工艺品制作工、装饰装修工(镶贴工、美缝师、陶瓷饰面装饰工等)、互联网营销师等。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表:填写《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申请表》(附件2),详细说明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 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师资队伍证明材料(如教师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场地设施设备照片或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流程 1. 提交申请: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培训部。 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iaoyanna@www.sdmpr.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申报 - [申报单位名称]”。 2. 资格审核: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根据情况将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3. 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估其是否具备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4. 发布公告:将通过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确定的试运行基地入选名单在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网站进行正式发文公告,并颁发“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牌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艳娜、刘一泽 联系电话:18910262605、15911180228 电子邮箱:xiaoyanna@www.sdmpr.com 附件:1.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基础标准.docx 2.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申请表.docx 3.附件3职业能力评价证书样本.docx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14日 【详情】

扫码关注公众号

行业服务部:010-63305033  培训部:010-63305398  科技信息部:010-63305626  展览部:010-633057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9室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554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