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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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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陶瓷行业职业 能力评价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陶瓷生产企业: 为加快山东省陶瓷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山东省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报名、培训、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评价职业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陶瓷镶贴工、陶瓷产品设计师 二、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陶瓷镶贴工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5年以上(含15年),并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证书。 (5)破格条件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陶瓷专业的博士学位、高校讲师、工程师、工艺美术师等中级职称,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等。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以上(含2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证书。 (4)破格条件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陶瓷专业的副教授、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高级职称,或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等。 三、陶瓷产品设计师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陶瓷产品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四级陶瓷产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四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四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陶瓷产品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陶瓷产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陶瓷产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陶瓷产品设计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陶瓷产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陶瓷产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二)报名单位: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18754158885,邮箱:58256303@qq.com 报名地址: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工匠坊201 五、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电子档材料: 1.《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生申报表》; 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学员(另需填写技师考评呈报表、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 3.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页)扫描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电子版; 5.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6.已获得的最高职业资格证书(或最高职称证书)扫描件; 7.工作年限证明(盖推荐单位印章)扫描件。以上电子档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并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 (二)纸质材料: 1.《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生申报表》(贴照片)可以在电脑上填写再打印,但“本人签字”栏要求本人手写签字; 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学员(另需填写技师考评呈报表、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贴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已获得的最高职业资格证书(或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6.工作年限证明(盖推荐单位印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取含金量最高,不超过三张)。以上纸质材料:《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生申报表》、《技师、高级技师呈报表》各一式2份,其它复印件资料一式1份。注意:个人申请表不得随意涂改,简历填写须完整规范,印章齐全(一式2份)。 六、收费标准: 培训鉴定费(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作费用、综合评审费用、授课实训费用、实践耗材费用、教材资料费用):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技师(二级)21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2800元/人,培训鉴定期间食宿自理(上述费用汇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账户,汇款时注明职业技能+名字)。 汇款方式: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 账 号:0200049209200081740 户 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联系人:肖艳娜 电 话:010-68396271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高鹏 电 话:18754158885 七、具体考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生申报表 2.轻工行业技师考评呈报表 3.轻工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8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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